存在与超存在(二)
2019-12-03 12:4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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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知熠



第一章: 关于存在者的讨论与超存在概念的引进


第一节: 世上究竟有些什么样的存在者?

我们生活在世界上, 我们的周围围绕着各种各样的事物。花鸟虫鱼, 飞禽走兽,山川湖泊等等等等,这些都是世界上的存在者。这些世界上的存在者是客观存在着的, 这个意思就是说, 它们的存在并不依赖于我们的主观意识而转移。

当然,客观存在着的存在者是我们主要考虑的目标。我们在后面还要讨论一些特殊的“存在者”,譬如说“灵魂”, 它是否是客观存在的事物? 这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问题。 我认为这个问题是没有被解决的, 至少现在是还没有被解决的。也就是说, 我们现在无法确切地知道“灵魂”是不是客观存在着的。也许有人会认为, 有一天科学进一步发展了,我们就能够弄清楚“灵魂”是不是客观存在着的了。 但至少在现在来看, 这个问题我们完全无法回答。

但灵魂是否在客观意义上存在并不妨碍我们的进一步讨论。因为我们主要关心的是德国哲学家胡塞尔意义下的现象, 而现象却是我们的主观意识里的东西,是在我们的意识里显现出来的东西。我们在后面再具体地讨论这一点。

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认为, 以往的哲学家尽管也在讨论存在, 但他们实际上都是在讨论存在者, 都是在关心存在者。可是,他们对于存在本身却知之甚少, 讨论甚少。存在本身被他们所忽略,被他们所遗忘。

“存在问题不仅尚无答案,而且甚至这个问题本身还是晦暗和茫无头绪的。”

于是, 海德格尔就要重提存在问题, 就要重新追问存在。最后, 海德格尔写了《存在与时间》这部专著专门讨论存在问题。我们在后面还要分专节讨论一下海德格尔追问存在问题的基本思路, 因为这个思路与我们超存在的讨论思路在本质上是差不多的。 只不过, 海德格尔是在讨论存在, 而我们认为直接地讨论存在是不合适的, 我们实质上应该首先讨论“超存在”。

但是, 不光“存在”本身对我们来说是一个问题,如同海德格尔所认为的那样。郭知熠认为, “存在者”对我们来说也是一个问题。不仅存在问题本身需要拷问, 因为这个问题被以往的哲学家们所遗忘(海德格尔是对于存在问题来讨论, 而我们是对于超存在问题来讨论, 通过超存在问题的讨论,最后完成对于存在问题的讨论)。同时,我们对于存在者的已有的哲学讨论也是不充分的, 也是含混不清的。在讨论“存在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花一些篇幅来讨论“存在者”。

以往哲学对于“存在者”的研究有两个方向: 一个是“归一”的方向,另一个是“分解”的方向。

“归一”的方向是力图将所有的客观存在者归化为某种或者某几种特殊的存在者。或者说, 规定世界的本原为某种特殊的存在者或者某几种特殊的存在者, 而世界上的其它的存在者都可以由这一种或者几种特殊的存在者所组合,所产生。我们看到,古代哲学家们所提出的世界的本原是“水”,或者是“火”都是这种“归一”的思想的反映。

除了某些具体的存在物,如“水”,或者“火”,或者“气”被一些哲学家认为是世界的本原之外, 毕达哥拉斯学派认为万物的本原是“数”。显然,“数”不是一个具体存在的事物, 而是一个抽象存在的事物。

德谟克里特的原子论也是这种“归一”思想的反映, 只不过更加精致一些罢了。德谟克里特认为, 世界的本原是原子与虚空, 原子是不可分割的最小单元,一切物体都是由原子与虚空构成, 而构成物体的不同取决于原子的数量以及原子的排列方式的不同,原子的运动引起了物体的变化。不过, 德谟克里特的原子论与近代科学所提出的原子论具有极大的相似性。很显然, 近代科学的原子理论受到了德谟克里特的思想的影响, 并在这个基础上通过实验和分析来改进并完善了德谟克里特的原子论。

所以, 这种“归一”的思想有三个层次: 一个是将万物的本原归为某一种或者几种具体的存在物, 如“水”,这些存在物具有可见的特性;一个是将万物的本原归为某一种或者几种抽象的存在物, 如“数”,这个抽象的存在物是数学中的抽象物体,在现实世界中并不直接存在;一个是将万物的本原归于某种或者某几种不可见的物质实体,这些物质实体因为不可见, 完全只能是天才的猜测,只是在近代才靠实验来证明。

对于存在者的研究的另一个有意义的方向是“分解”的方向, 也就是对于所有的存在者进行分类。

一个非常自然的分类是将存在者分为两类: 一类是以物质形式存在的存在者, 一类是以精神形式存在的存在者。

以物质形式存在的存在者构成世界的主要存在者,桌子, 椅子, 书,房子,树,山川,河流等等都是以物质形式存在的存在者。这些存在者具有可见的特性。我们能够看见它们, 我们能够感知它们。

除了以物质形式存在的存在者之外, 我们还有以精神形式存在的存在者。我们的意识内容,主观的经验,幻觉,记忆等等,都是以精神形式存在的存在者。或者说, 我们通常所说的现象学中的现象都是以精神形式存在的存在者。 因此,现象本身是存在者,同时也是存在。

以精神形式存在的存在者本身不能独立存在, 它需要一个物质形式的载体, 这个载体就是人的身体。人的身体是物质形式的存在, 人的大脑也是物质形式的存在。 但人的大脑同时也能产生精神形式的存在。也就是说, 人的大脑具有双重特征: 其一它是以物质形式存在的存在者, 其二它能够产生以精神形式存在的存在者。至于大脑如何产生以精神形式存在的存在者, 这个也许应该是科学研究的范围,它不是我们现在的考察范围。

英国哲学家波普尔在上个世纪60年代到70年代提出了对世界上的存在者的一种新的分类, 一般都把波普尔的这个分类理论称之为波普尔的三个世界的理论。 我们在下一节讨论波普尔的三个世界的理论。



完稿于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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