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新的现象学社会学理论 -- 社会选择现象学(十三)
作者: 郭知熠
第十节: 选择的分类
我们在上一节中实质上已经讨论了某种形式下的选择分类: 对象选择以及非对象选择。这两种类型的选择都非常普遍, 而这个分类是基于选择的形式来进行的分类。 这个分类没有涉及到主体的特征。
我们在本节中再讨论与韦伯的行动分类类似的关于选择的分类, 这个分类涉及到主体的特征:
目的理性选择: 这种形式的选择与韦伯的目的理性行动相对应。这种选择是依赖于主体目的的一种理性选择, 主体意识到他的选择目的, 并且经过了周密的思考与权衡, 最后作出了他的选择。譬如一个学生严重地违反纪律, 老师决定给予他警告处分, 这个选择是老师考虑到要达到教育学生的目的,经过权衡后所作出的决定。这种形式的选择是目的理性选择。
价值理性选择: 这种形式的选择与韦伯的价值理性行动相对应。这种选择是以主体的价值(宗教,道德,伦理等等)为标准所作出的选择,这个选择从主体的角度而言是理性的。譬如我们在第一章讨论过的那个寡妇, 当她的手臂被一个男子碰过后, 她尽管非常痛苦, 但还是作出了砍断其手臂的选择。这个选择是因为她的道德观的作用, 因而这个选择是她完全自愿的。
但从一个观察者的角度,特别是从一个与她有不同的道德背景的观察者的角度,这个选择是无法理解的。
情感选择: 这种形式的选择是一种情绪化的选择, 是主体受到当下情感变动的影响而采取的选择。它是没有经过仔细思考,仔细权衡而进行的选择。譬如一个人在心情激动(或愤怒, 或开心)的时候所作出的选择往往是这样一种选择。
显然, 情感选择无论是从当事者的角度,还是从观察者的角度,都是非理性的。
习惯性选择: 这种形式的选择依赖于主体的习惯, 它不需要任何思考,所以也不是一种理性的选择。但一种选择成为了习惯性的选择, 那必须是经过了许许多多次的重复,但既然这些重复都是成功的, 所以, 这种选择又具有合理性。 因为如果某一次选择归于失败, 主体一定会改进这个习惯性的选择。
譬如主体每天晚上睡觉前都要看看书, 那么, 看书可能就是主体睡觉前的习惯性选择。
这四种选择, 目的理性选择, 价值理性选择,情感选择以及习惯性选择, 对应着韦伯的对于行动的四种分类。 这种分类依赖于主体的特征。正如韦伯所说, 他的行动的类型是“理想的类型”, 因为任何实际的行动都不能完全规划于某一类, 而是这四种类型的某种组合。同样, 我们关于选择的这四种分类也是一个“理想类型”。任何选择都是这四种类型的某种组合。譬如一个人在情绪激动时的选择虽然比较偏激, 但也不是完全没有理性的成分。有些人在愤怒时具有破坏性, 但这种破坏性还是受到他的理智控制的,有人在愤怒时摔用具不选贵重的用具去摔就是一个证明。
完稿于2019年7月12日